时间:2023-09-15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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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冰山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依据《辽宁省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辽金监发〔2020〕11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地址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东路106号。
三、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全部实缴);股权结构:大连冰山华慧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100%。
四、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
五、核准徐郡饶的董事长资格,曾根秀树的副董事长资格,日隈信晴的董事兼总经理资格,赵会明的董事兼副总经理资格,纪志坚的董事资格,李盛的监事资格,田中邦明的监事资格。
你公司自收到批复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设立后,应严格遵守国家和金融监管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控管理,加大风险评估,审慎稳健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准确向监管部门报送信息资料,并就所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商业保理企业名单制管理工作方案》(银保监普惠金融函〔2020〕273号)“对新设立的或设立后未开展业务的商业保理企业,要在其实际经营半年后再考虑是否纳入监管名单,融资租赁企业剥离兼营的保理业务新设立的商业保理企业除外。”要求,我局将持续跟踪大连冰山集团华逸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资金运用和业务开展等情况,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后适时纳入监管名单。
此批复。
大连市金融发展局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