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24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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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下称“监管通知”)有关规定,我局于2020年3月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商业保理行业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区、市、县相关部门对我市注册的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商业保理”的法人机构开展清理排查。
根据《监管通知》规定,非正常经营类主要是指“失联”和“空壳”等经营异常的企业。其中,“失联”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无法取得联系;在企业登记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月报。“空壳”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监管部门年度报告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监管月报显示无经营;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现将1家存在“失联”或“空壳”情形的商业保理公司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名单内的商业保理公司,有意愿开展商业保理业务的,请于公告期内,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辽宁省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工作指引(暂行)》标准进行整改,并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公告期满后,对未整改、未申请验收、整改验收不合格、未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公司,我局将适时公布和调整“大连市非正常经营商业保理公司名录”,并推送到有关职能部门。
有意愿退出商业保理行业的公司,请自行向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或办理注销登记,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
目前,我市纳入监管名单的商业保理公司仅有大连大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其余商业保理公司均未纳入监管。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本次公告中的商业保理公司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大连市“非正常经营类”商业保理公司预公告名单(第三批).xlsx
联系人:王馨璐 联系电话:82031055
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