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大连鸿通典当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3-05-06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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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许可法》《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大连鸿通典当有限公司、大连诚信典当有限公司、大连银信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信谊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嘉实典当有限公司、大连中瑞典当有限公司持有的原商务部门核发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依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到期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已失效,依法应予以注销,现对该6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在30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材料。期满未提出异议,将依据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重要提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典当需求时,请选择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开展典当业务,确保其具有典当业务经营资质,并使用全国典当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等系统打印当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6日


编辑: 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来源: 大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